冯慧敏律师
189-9868-1986
广东源满律师事务所
14417*********603
409327935@qq.com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新江东路149、151号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离婚手续办完了还能分房产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量:0
导读:
离婚手续办完了还能分房产的,夫妻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协议的订立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让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手续办完了还能分房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平均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双方均等分割;
2.协议分割,即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3.诉讼分割,即双方协议不成时,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判决分割离婚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办离婚手续需要带如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本人的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且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内容。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