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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股东不组织清算的风险。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03 浏览量:0

探讨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要确定,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规定,例如:续保注册证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虚假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情节严重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形,都应当或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那么,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股东应当如何做呢?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会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而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一旦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毁损,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真实案例:法院判决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判决下来后,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因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此后,公司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股东未进行清算,债权人一纸诉状将股东告上了法院,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了支持了债权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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