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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转正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李树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6 浏览量:0

一、何为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用人单位会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等);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等),外包给劳务公司。 

  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专业劳务承包协议,由劳务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工转正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对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可以转正没有规定。假如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没有此方面的约定的话,不存在转正一说。 

  如果存在转正一说的话,那么要看看签多久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签的3年的合同,试用期就高达6个月,如果是签的2年的合同试用期就是1-3个月。 

  三、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李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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