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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净身出户,其婚前财产归谁?

非原创(随笔)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量:0

夫妻双方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最终离婚时一无所有。其实,夫妻之间的净身出户协议并不完全有效,尤其是牵涉的婚前财产问题。

净身出户协议中的内容如果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该协议属于无效的协议。

比如,常见的净身出户协议有约定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就立马离婚,财产归无过错方,这些约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的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该协议以放弃房产及支付巨额的所谓赡养费为要挟不得离婚的条件显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且协议内容的不对等,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另一方无权处理一方婚前财产。

通常来说,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净身出户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但对于一方婚前财产则不能作出处分,只能有财产所有者处分,即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即使净身出户也不受影响。

净身出户协议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双方达成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的,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是有效的,但婚前个人财产是由个人自由处置的,并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我们建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协商处理最好,如果协商不了建议找一个净身出户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本文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树英律师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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