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远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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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筑工程,刑事案件

工人擅自协助其他岗位工作致残算工伤

来源:吴远保律师
发布时间: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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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林女士问

我是一工厂女工。两个月前的一天在上晚班时,因上一流水线人手紧张,影响了我所在岗位的流程操作。我未经许可,即主动前去帮助,谁知由于我操作不熟练,避让不及,我的右手被机器轧断。事后,厂里以我不是在本岗位受伤、属擅自串岗为由,否认我为工伤。请问,厂里的做法对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吴远保律师解答:

厂里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应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你的情况不在于排除工伤之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也就是,国家对工伤的排除,不仅明确而且严格限制,有且仅有是以上三种。而你并不存在上述三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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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吴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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