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小事|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怎么搜集证据?
婚姻无小事 |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怎么搜集证据?
原创作者:李会民律师团队
本文核心内容: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离婚案件也不例外,本文旨在告诉大家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怎么搜集证据?
今日,李会民律师团队接到很多北京各地区离婚当事人咨询,离婚该怎么搜集证据才对自己有利,需要搜集什么样的证据,因此通过本文就相关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离婚案件证据关涉的大概为四个方面1、感情破裂的证据;2、孩子应该归谁抚养的证据;3、有哪些财产,财产怎么分割的证据;4、是否存在赔偿和需要对方经济帮助的证据。
一、 对于第一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是法院应否判决离婚的关键,一般可搜集和提供的证据:结婚证,双方的短信记录、通话记录、分居租房记录,亲友的证言、如存在家暴等还包括报警记录,受伤住院病历等;存在婚内出轨及与他人婚外同居的情形,有力证据为对方亲口承认的录音,录像,保证书,开房记录,捉奸现场照片录像等,搜集这方面的证据,手机录音录像,录音笔等会起到重要作用。
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原则是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考虑提供如下证据:孩子的户籍信息来证明孩子的年龄,孩子长期由谁实际照顾,可以是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或街坊邻居的证言。以及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吸毒等不利于照看孩子的证据可以是法院的判决书,公安局的处理决定书等。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证据。首先你本人需要了解夫妻大约有哪些共同财产,尽量能提供财产证据或财产线索。
房子可以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车子可以提供车辆的行驶证,购车合同和发票;银行存款如存折,银行卡,这些都不具备最好能知道存款的具体银行和卡号;如果存在公司和股权财产,则需要提供或知晓所涉公司名称,出资额,必要时可到工商局查询工商登记信息;有住房公积金和保险之类的线索也可以提供,当然对财产证据和财产线索能提供的越详细越好,即使自己无法提供,了解的详细信息也有助于律师和法院帮你调查搜集。
四、 对于是否能要求对方赔偿?在何种情况下,可要求对方予以经济帮助 。
能否要求对方赔偿,一般以对方是否存在过错前提,如对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上情形,可以向对方索赔,具体数额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裁定。
能否要求对方给予物质帮助,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需要提供自己存在自己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病历或基层组织证明,街坊邻居证言等证据来证明无法维护基本生活。
【律师提示】
离婚案件,尤其是北京地区的离婚案件,在离婚中通常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产权分割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北京房产价格巨幅提升,已经非一般人所能买得起,加之限房限购又限贷,且即使租房都很贵,一旦离婚时分不到房产,那么自己以后的生活就变得毫无着落,异常艰难。因此离婚时有针对性的准备证据,相关事项在律师的协助下进行操作,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变得更加重要。本律师团队后续将会以大量实办案例来教大家如何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到将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