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来源:李雪霜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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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雪霜律师 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我们一般情况下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是自然人应写明其身份登记资料情况,并附由其签字和捺手指印认可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公司或单位应写明其全称和法人代表,并应附由其签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二)标的。合同履行指向的行为或物。
(三)数量。合同约定履行的数量。
(四)质量。合同约定履行标的需达到的标准。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此条款非常重要,如不写对双方没有履约压力。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是仲裁方式还是法院诉讼方式,如当地的仲裁机构公信力不高,建议还是走法院诉讼方式。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尽可能写得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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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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