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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管辖,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来源:周雷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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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呢?很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继续生活的可能,但是又不能够与对方达成离婚协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但实务中,具体哪个法院才有管辖权呢,下面由周雷律师给您进行总结: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周雷律师解读: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是管辖法院。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周雷律师解读:即被告离开居住地后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是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周雷律师解读:即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原告所在地法院是管辖法院。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周雷律师解读:即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了,则经常居住地是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由周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周雷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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