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锋律师

张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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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陕西-榆林

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

哪些情形下的投标无效?

来源:张雪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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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招标投标法》只规定了中标无效,但并没有规定投标无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增加规定了投标无效,这样规定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明确相关投标的法律后果,减少 纠纷,另一方面也便于招标活动当事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而提高招投标效率,而这 里所谓的投标无效是指自始无效。 只要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应 做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 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 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对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规定的限制投标情 形,对此笔者梳理归纳了以下情形下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与招标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单位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 标;(5)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委托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的投标;(6) 联合体各方对同一招标项目分别以各自名义投标;(7)投标人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 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公正性的。(8)为必须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提 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且前期咨询成果未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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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锋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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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神木市神木镇东兴街宏光小区孟家沟商业楼5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雪锋
  • 执业律所:陕西秦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610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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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神木市神木镇东兴街宏光小区孟家沟商业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