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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07 浏览量:0

导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本罪的法益是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刑法规定:

  1.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须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如果可能出现造成被害人生命危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时,司法机关就要主动进行干预,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

  2.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故意杀人罪处罚。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提醒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行为有哪些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参与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不构成本罪。

  需要指出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在没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也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而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不必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可依照自己的权限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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