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团队律师

天津律师团队

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综合,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185-2256-7410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期限

来源:天津律师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22
人浏览

对于多人刑事案件,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的,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十日;如果一审是裁定结案的,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五日。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关于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期限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多人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多人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10天。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二、最高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的程序是什么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级检察院应当作出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检察院应当抗诉而没有抗诉的,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三、刑事案件怎么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协助杏找;经协助查找仍无法找到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3.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

  4.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但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完备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提出抗诉,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人民法院根据这种方式重新审判的案件,不必制作再审决定书。必须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亦称再审抗诉,它与人民检察院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二审抗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

  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结束的案件,检察院若是发现审理的流程没有遵守程序法,或者是案件的审理证据不足就判决,那么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是可以在案件审理结束的十日之内提出抗诉请求的。若是超过期限,那么有可能抗诉不会被受理。


以上内容由天津律师团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天津律师团队律师咨询。
天津律师团队律师
天津律师团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327人好评:73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津玉大厦701
185-2256-7410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天津律师团队
  • 执业律所:天津易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60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 咨询电话:185-2256-7410
  •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津玉大厦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