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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收监流程是什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量:0

导读:

取保候审后收监流程是申请;受理;审查;执行。如果是案情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并且犯罪嫌疑人不适合再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再次被关押的时候,会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进行收监。

  一、取保候审后收监流程是什么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受理。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

  3.审查。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4.执行。不论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

  金华郑康律师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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