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婚姻状况、财产状况、子女出生证明等。离婚申请可撤销的,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之日起三十天内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单方申请离婚

  一、单方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单方申请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离婚申请可撤销吗

  离婚申请可撤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怎样申请法院离婚手续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