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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量:0

一、什么情形下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下列情形下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同居的一方有配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两人不以夫妻名义;

  3.两人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向有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什么证据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的收集:

  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2.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3.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三、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罪一样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罪不一样,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刑法》和《民法典》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重婚也违反《民法典》的规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属于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和离婚时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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