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材料有哪些
来源:周结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0
人浏览
一、离婚协议材料有哪些
离婚协议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协议书怎样签才有效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三、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后果
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后果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开始生效,生效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得拒绝履行。
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由周结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周结平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