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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终止情形是什么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量:0

  一、委托合同终止情形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情形是:

  1.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权利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

  1.介入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2.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3.法定其他权利等。

委托合同终止情形

  三、解除委托合同有哪些后果

  1.赔偿精神损失。法律快车提醒您,指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丧失了完成事项的愉悦、成就感、荣誉感等,或者因解除合同而招致挫折感、失败感、沮丧情绪等,这些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可能的。

  2.为办理委托或委托事项所开支的费用。对委托人而言可能包括前期费用,重新实施某一过程,再觅受托人而丧失的金钱利益或价值。对受托人而言可能包括为办理受托事项而垫付的材料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必要支出。

  3.可得利益或报酬均应予以赔偿。

曾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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