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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钱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量:0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钱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的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法律快车提醒您,按照有关规定,抚养费给付期间,一般计算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条件和能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16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离婚涉及到子女问题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谨慎处理,否则会对之后的亲子关系造成影响。而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支付抚养费的时候。一般来说,应当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抚养费数额,当然之后若客观情况发生改变,也可再增加或减少抚养费。


  三、抚养费能强制执行吗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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