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地 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地 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乙方将该房屋用以其它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租期为 月(年),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出租房屋的租金 元/月,即,大写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的当天向甲方一次性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元,即大写 ,与首次房屋租金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乙方按约定结清各项费用后以无息方式退还乙方。若因乙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或其它事项引发甲方扣除保证金,则乙方须在次月缴纳租金时补足租赁保证金数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五日前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六条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完全知晓租赁房屋的现状,并同意按房屋的现状进行承租。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计费收取)及卫生费50元/月(伍拾元整),该费用由深圳市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
第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不退还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办公楼及楼上居民正常生活的;
3、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4、乙方对租赁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对租赁房屋地面及墙面钻孔打钉,在墙面粘贴任何去除后会损伤墙漆的胶质物品。
第九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使租赁房屋及房屋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缮或赔偿。如由甲方代为修缮,修缮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条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乙方应按拖欠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1%的滞纳金,并且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如双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办理好结算手续,并将出租房屋退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腾房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十二条 乙方租住时间不得少于 月(年),如乙方因特殊原因单方提前退租,则甲方收取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退还。
第十三条 甲方为本房屋配备了部分家电及日常用品,如为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详见后附清单)。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