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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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以后,楼上漏水,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四)

来源:朱明利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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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见于各种媒体,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在索赔时,该注意哪些要素呢?

  经典案例:自2022年6月底以来,广州市某小区楼上一直存在漏水情况。2022年6月30日至6月31日,楼下业主张小姐通过向物业反馈问题,并由物业与被告进行联系与协商,楼上业主王先生却以先看看装修合同确认是否在保修期内为由拖延解决漏水问题,多次沟通未果,物业公司于6月30日约工程部的师傅到19F-1906入户检查,发现现场仍在漏水。2022年7月凌晨,楼上王先生户再次出现漏水现象,并造成灯管变压器爆炸、电闸跳闸、墙壁插座孔渗水、房梁与墙壁大面积潮湿渗水等问题。当天居委与王先生联系,王先生称楼下张小姐房屋出现的问题不是其房屋漏水造成的,是开发商的问题且态度较差。张小姐在未来的几天里,多次发现新的渗水点,渗水范围不断扩大并渗到了房梁下,又发现漏水点附近出现明显锈蚀。张小姐称王先生一直拒绝与其沟通,物业协助联系,楼上王先生也是不知悔改态度恶劣,以各种理由推脱房屋漏水导致妨害张小姐一家正常生活的责任。

  购买的新房出现漏水等问题,又该如何维权?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就明确了,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1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商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注意,因住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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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朱明利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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