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与杨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来源:薛增洁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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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年8月,唐某与杨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将被执行人位于青岛市李沧区的房产以64.5万元出售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按约定向被执行人支付了房款,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申请执行人办理房产证,青岛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执行法官考虑到,后续的一些相关手续申请执行人单方无法办理,需要被执行人配合才能顺利完成房屋过户。经多方查找,终于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经过与被执行人反复沟通,并向其释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产生的不利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配合申请执行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点评
本案执行过程中,并未单纯机械地向不动产登记部门下达强制执行文书,而是采取说服被执行人配合申请执行人办理过户手续的最佳方案,最终运用有效的沟通技巧,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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