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增洁律师

薛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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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开发商在宣传中内容明确具体,即便未写入合同,也视为要约,开发商应当履行,履行不当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薛增洁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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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接受媒体采访及发放小区宣传彩页时将未纳入规划用地红线图的水塘作为小区规划内容做重点描述,且在买房人购房时未对水塘的真实权属状况作出明确说明,而是利用租赁的方式取得水塘的短期使用权,致使买房人对水塘是否属于小区范围产生误解,客观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虽然水塘的归属与使用并没有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其仍应视为合同内容,现水塘被规划修建为道路,导致业主居住环境改变、生活品质下降,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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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薛增洁
  • 执业律所: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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