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苏玲律师

潘苏玲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公司企业,证券投资,综合

我国商标类纠纷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来源:潘苏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25
人浏览

为方便办理与商标相关纠纷业务的人员进行法律检索,本文系统归纳、总结了处理此类业务所时涉及到的司法解释及其他特殊规定,以供参考。

一、我国《商标法》的历次修改

我国的《商标法》是19828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自198331施行,根据19932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10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8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最新的《商标法》201451日起施行

二、我国商标类纠纷业务相关的最高院司法解释

200011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01121日起施行。

200112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自2002121日起施行。

200112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02122日起施行。

200210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21016日起施行。

20142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6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自201451日起施行。

201612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731日起施行。

三、商标类纠纷业务相关的其他规定

20016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724日起施行。

20027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会员第1229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自2002728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由潘苏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潘苏玲律师咨询。
潘苏玲律师
潘苏玲律师
帮助过 1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CBD)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710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潘苏玲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18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CBD)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7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