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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量:1454

2009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江西统计信息网2009年公布的统计数据,2009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赔偿项目的标准为:

一、职工平均工资:21000/年,即1750/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6/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97/年,

四、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717.4/

五、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309.21/

刘小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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