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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承担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0-03-11 浏览量:2137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承担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照下列情形确定赔偿责任: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lOO%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6O%—9O%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O%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l0%—4O%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致非机动车、行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

    在前款情形下,损失超过强制责任保险限额部分,按照下列比例减轻规。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O%;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O%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O%至4O%;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O%至30%。 

    3、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致人损害的;根据民法通到的相关规定,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4、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结论是确定当事人赔偿责任的重要证据。但有充分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5、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保护现场但没有报案、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按照不同情形确定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平均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由机动车一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上述行为的,由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责任。

    6、交警部门因客观原因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人民法院经审理也不能查明事故责任的,对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推定各负同等责任;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推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

    7、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刘小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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