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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律知识问答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09-08-27 浏览量:322

                                                          继 承 法 律 知 识 问 答

1、 什么是继承?
答:所谓继承,就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把死者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2、 什么是被继承人?哪些人可以作为被继承人?
答:被继承人是指拥有个人合法财产的死者。
在我国,所有的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都有作被继承人的资格。但这只是具备了作为被继承人的资格,要现实地成为被继承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公民死亡时必须留有个人合法财产,否则即便死亡也不会成为被继承人;
(3)公民死亡时必须有符合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果遗产无人继承,则应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但这种处理不是继承,故死亡的公民也不能成为被继承人。

3、什么是继承人?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答:继承人是指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可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两类。法定继承人是与被继承人具有一定的身份关系(婚姻、血缘关系),或与被继承人具有事实上的抚养、赡养关系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直接取得继承权资格的人。遗嘱继承人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依法所立的遗嘱而取得继承权资格的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既可以是法定继承权人中的一个,也可以是数个法定继承人或者全部的法定继承人。 4、继承从何时开始?
答: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的死亡未经证实,或者失踪的被继承人未经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则不能视为继承已经开始。由于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为开始时间的,因此,如果被继承人是自然死亡,那么其自然死亡的时间(一般以医院死亡诊断书或户口簿上的死亡登记为准),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如果被继承人是宣告死亡,那么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

5、 被继承人死亡后,可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
(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6、 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答:不是所有的遗产都可继承,除《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等;
(4)承包经营权。《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即被继承人在承包中投下的资本,应得的个人收益仍属遗产,可依法继承。但是,承包人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7、被继承人非法所得的财产隐藏若干年后才被发觉,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答:被继承人既然对其非法占有的财产没有合法所有权,那么不论隐藏多少年,也不能作为遗产来由继承人进行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方法、手段(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和其他可供支配的权益。如果是被继承人通过非法途径、非法手段、非法占有的财产,只能认定为非法所得,应依法收缴。

8、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答: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此外,还有遗赠扶养协议。公民死后,如果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财产继承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
1、 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嘱全部无效;
2、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赠受领人放弃受领;
3、 遗嘱继承人、遗赠受领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4、 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
5、 遗嘱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9、我国继承法规定有哪几种形式的遗嘱,哪种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答: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一旦遗嘱人死亡,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持遗嘱公证书办理继承,并可以凭遗嘱公证书办理相应的财产过户手续,对继承人来说是一种最简洁有效实现遗嘱人的意愿的方式。
10、什么情况下继承权丧失?
答:《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1、继承人按什么顺序继承遗产?
答: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这两种情况,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2、个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的权利能继承吗?
答:个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的有不同的权利,应区别对待。个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所得的收益,应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但个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组织,承包人只是享有经营管理权、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承包人所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业等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13、保险金可以继承吗?
答: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的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取决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所谓受益人是指由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有权取得保险金的人。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的程序处理。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赔偿给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就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14、养子女能否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答: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就是说,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亲生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也就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养父母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15、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养子女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亦因其被收养而消灭,养子女不得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是,如果养子女既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也对生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那么,当生父母死亡时,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虽然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16、已经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17、寡妇改嫁后,对己故丈夫的遗产还有继承权吗?
答:寡妇可以在继承已故丈夫的遗产后改嫁再婚。但是在现关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在丈夫去世后,并不立即开始继承分割遗产,寡妇同其他继承人继续共同生活,在改嫁再婚前,并没有取得已故丈夫的遗产。
那么,在寡妇改嫁后,她对已故丈夫的遗产是否还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地位并不因配偶是否再婚而改变。寡妇再婚前有权继承,再婚后仍然有权继承。特别要注意,寡妇在再婚后主张对已故丈夫的继承权,不得超过诉讼时效。

18、离婚的夫妻一方,能否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亡一方的遗产?
答:对于这个问题,必须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了夫妻关系的男女,不能再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亡一方的遗产;
(2)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他们仍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
(3)对正在办理还没有办完离婚手续的男女,由于他们的婚姻关系没有依法解除,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 19、打继承官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公民因继承遗产或受遗赠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诉讼的公民必须是与继承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公民提起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公民提起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自己继承权益的具体内容;
4、公民必须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0、打继承官司有没有时间的限制?
答:根据《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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