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郭庆梓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如何认定违法辞退

来源:郭庆梓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5
人浏览

作为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符合法律规定。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1、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即实体上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员工有违法或违纪事实。
  2、在前述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即该员工的违法或违纪事实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或根据我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已经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的前提是该员工曾签字确认已阅读该文件。
  3、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此外,公司如果有工会,还必须将解除通知送达工会,避免因为程序问题导致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如用人单位无法保证做到以上三点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则有面临被员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风险,届时,用人单位将可能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向该员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辞退的分类
  1、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由郭庆梓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庆梓律师咨询。
郭庆梓律师
郭庆梓律师
帮助过 44587人好评:9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街道口百脑汇群光中心写字楼270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郭庆梓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01*********44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北
  • 地  址:
    街道口百脑汇群光中心写字楼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