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郭庆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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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据整理:

来源:郭庆梓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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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据整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实际案例中,得到上述证据后,实际证明的内容是通知的第一条: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所以拆开分析,物证上,首先证明第一点,双方是形成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其次证明第二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涉及的证据有,考勤记录、调休审批、加班审批、休假审批等公司制度下,调整工作安排的记录;第二部分涉及的证据有,工作安排,如微信群消息记录、或者办公软件的相关消息记录;第三部分涉及的证据有,工资条、工资报酬、社保缴纳记录/社保补贴。最后证明第三点,根据提交的证据判断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内容属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工作安排的内容和组织划分。

分列整理完后,结合案例再看,发现能被认定为证据锁链的,基本是在三个框里挑一两个。

如何运思与贵阳小胖子公司劳动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链完全符合上述情况,分为三部分看,第一点,双方是合法的主体。第二点,提交的证据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何运思的考勤打卡记录、事假登记,第二部分,何运思与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钉钉工作安排,内容包含聘请意向、工资待遇、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具体内容,第三部分,何运思的工资发放形式与该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形式相同。第三点,根据各方陈述以及工作安排记录证明,其提供的劳动确实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后运用此框架继续分析了多个案件中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锁链,都可以套上。

结论:证据链闭环的形成都有自己的内在逻辑,法条的直接规定要记,但更需要明白这些证据的证明点,以及规定这些证据可以达成证明力度的原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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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郭庆梓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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