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郭庆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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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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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撕毁他人的毕业证是否违法

来源:郭庆梓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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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20年10月,小方和小李因事情争吵,争吵过程中,小李拿起桌子上的毕业证并撕毁,该毕业证是小方大学毕业证书。于是,小方气急之下报警处理。

  【分歧】

  本案中,对于撕毁毕业证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小李行为仅仅只是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毕业证书属于合法财产,故意毁坏属于侵权行为,需要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并承担侵权责任。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毕业证书亦称“文凭”,它是毕业生所取得的一种学历凭证,它表明持证者在某一级学校系统地学习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毕业证书须经教育部门注册,而后进行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国家方予承认和保护。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毕业证是公民个人通过劳动而合法取得的,是个人合法财产,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小李撕毁小方的毕业证书的行为,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财产的侵权行为。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李的行为侵犯了小方的私人财物,也是一种治安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

  综上所述,鉴于毕业证书对于个人的重要性且补办证件的程序较为繁琐,小李不仅要承担一切补办毕业证书的费用,而且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作者单位: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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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郭庆梓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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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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