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郭庆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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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常见医疗事故案例法理分析

来源:郭庆梓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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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治疗常规的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患者林某,女,36岁,因头晕、咳嗽、咽痛2天,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医生予以口服感冒冲剂、候风撒、肌注青霉素等治疗。林某考虑到家中有青霉素针剂,便没取药,并自带青霉素到医院找熟人护士刘某注射,刘某得知病人进行注射过青霉素后,就直接给病人打针,这过程中,林某出现心跳、胸闷等过敏反应,继而心跳、呼吸骤停、抢救无效死亡。请用护理伦理学分析上诉案例。

  律师回答:

  如果注射青霉素之前没有进行过敏试验,那就严重违反了治疗常规。用不着“护理伦理学”进行分析。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操作失误案而导致得医疗事故案情分析

  案例:赵xx,男,27岁。因母亲去世,精神恍惚,误服安定片10片。家人发现后送往市第一医院就诊。值班朱医生诊断为安眠药中毒,由护士给病人洗胃。此时,病人腹部膨胀,按压不动,并大口吐血,继而出现呼吸困难, 大小便失禁,后处于休克状态。其间家属多次去二楼向朱医生反映,朱却显得很不耐烦,下楼看过后先是说:“腹胀是洗胃引起的胃肠胀气”,后又说“病人是胃黏膜出血”,之后离去。此时,病人病情进一步恶化,但其身旁没有一名护士和医生。家属在绝望中将病人转入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该院诊断为胃破裂出血,病人胃部有一条长7厘米、宽3厘米的纵向裂口,并有一小动脉破裂,流血不止,腹腔内有大量气体,并清理出5000多毫升血性液体及食物残渣。后抢救脱险。

  事后,患者家属将这起医疗事故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处初诊医院赔偿病人人民币2万元,判处医生朱xx有期徒刑3年。

  律师回答:

  认定为责任事故是完全合理的,让医院对此做出赔偿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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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郭庆梓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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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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