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郭庆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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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人数的法律规定

来源:郭庆梓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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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见证人人数的法律规定

  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老人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等。

  1、最好老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并附上亲笔签名,日期,遗嘱要明确表达死后财产的归属问题,不要有模糊的表示。

  2、如果自己书写有困难,可以找人代写,但是签名要亲笔。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你奶奶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等。

  3、涉及房产分配的遗嘱最好去公证,这样法律效力最高,也最有效。虽然要花点钱,但是省的以后麻烦。因为今后房产继承过户还是需要公证这个环节的。

  二、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三、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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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郭庆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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