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郭庆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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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民间借贷中债务转让情形

来源:郭庆梓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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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下面是关于债权转让的方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概念解读

债务人也可以通过转让债务,来实现资金的周转,债务转让可以是部分的转让也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但均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让后。新的债务人将继承合同中的债务,履行还款义务。

债务如何转让

1、准备受让人的基本资料,并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协商,经债权人同意;(bc之间的债务转让需要经过a同意)

2、与新的债务人签订债务转让合同;(bc之间签订转让合同)

3、债权人应向新的债务人,要求行使还款义务;(a向c要求还款)

4、新的承担人享有让与人的对抗债权人的权利;(c享有原本b对a的权利)

5、承担人不愿意承担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提起诉讼。(c不愿还款的,a可以对c提起诉讼)

法律条文

《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承担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从债的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合同转让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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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郭庆梓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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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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