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务|聊聊法定解除
01
一般法定解除:根本违约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律师解读:
根本违约主要分为四种情形,第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均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二,预期违约,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三,迟延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第四,其他根本违约行为,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02
特殊法定解除之一: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不定期保管合同的双方】
第八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不定期物业双方】
第九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不定期合伙各方】
第九百七十六条第三款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不定期肖像许可使用各方】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律师解读:
不定期继续性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解除权人仅仅只是需要在合理期间提前通知对方即可,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03
特殊法定解除之二: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货运合同的托运人】
第八百二十九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保管合同的寄存人】
第八百九十九条第一款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委托合同的双方】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方】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