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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速递:在借据上借款人处签字的人也并非一定是借款人

作者:张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量:0

民间借贷实务中,借贷双方主体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在形式上和内容上,经常呈现出不规范的特征。当事人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基于亲属、朋友、同事或者其他社会关系,他人作为出借人的保证人、见证人、中间人或者出于其他原因而在借据上签名的情形亦存在。在借据上借款人处签字的当事人,应当从《借款合同》的内容及履行情况以及借款人是否向其主张过还款付息等事实综合认定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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