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签了合同,还没过户,房价大涨,卖方可以违约不交房吗?
来源:吕振宗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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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家庄,近些年来每年有大量的二手房交易,房价从2004年一直涨到现在,2010、2016是暴涨的两个年份,尤其是在2016年,房价几乎翻倍。每一轮房价的暴涨,都会引起一轮二手房主的毁约。那么房主能不能毁约呢?买主如何维权呢?
房主可以毁约。合同签订了不遵守,当然没有问题,无非是能不能继续过户,以及承担多大违约责任的问题。毁约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不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想双倍返还定金;不想退定金;甚至首付款也不想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有很多方式,买房者可以要求:
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
2、要求赔偿房价上涨的损失;
3、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在这种诉求里,由于房价上涨,购房人的利益最大最没有损失的是强制过户,损失最大的是双倍返还定金,要求赔偿违约金要以实际案情来判断。因此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起诉要求强制履行过户是最佳的选择。但是往往房主制造无法过户的情形,比如会反诉买主违约;比如一房多卖、抵押、或者经其配偶主张未夫妻共同同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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