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丽莎律师

邵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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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征地拆迁

涉外离婚案件的一点思考

来源:邵丽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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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于2019年代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婚姻登记地在中国。男女双方于2017年登记结婚,后因男女双方生活规划不同,女方常年工作生活在国外,双方聚少离多,遂欲解除婚姻关系。

       涉及离婚案件,需要先明确,第一,双方婚内是否有财产需要分割;第二,双方婚内是否有子女需要抚养;第三,双方婚内是否对外有债权债务。明确该三点问题对于离婚代理思路的确定至关重要。

 而笔者代理的该起案件,离婚诉请相当明确,双方婚内存续时间较短,没有子女需要抚养,也没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女方仅仅诉请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对婚内的较小数额的财产进行分割。委托人委托前咨询笔者是否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离婚事宜,笔者对委托人全面的分析了案情之后也结合法律规定进行了告知,首先,离婚案件属于身份关系的案件,代理律师可以代为立案和处理案件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减少委托人国内外频繁奔波,但是,离婚案件属于身份关系的案件,开庭委托人必须亲自出庭,法院对原、被告双方身份进行查明。其次,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法院需要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这一标准的判断需要原告提供证据证明。而结合本案,原告需要提交双方自登记结婚以来聚少离多,感情基础薄弱这一证据,并且原告需要中国驻国外使领馆进行将该证据进行认证,并且提交相对应的中文译本。最后,如果涉及分割财产部分较少,可以跟男方进行沟通是否可以和解达到诉请的目的。

     最后,通过开庭审理,法院准予双方离婚,该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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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邵丽莎
  • 执业律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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