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ING:身份证被盗用、被失信的破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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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地下钱庄、洗钱等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以及他人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还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贷款等业务,造成证件实际持有人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等,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身份证丢失、被盗,
二、身份证复印件乱丢乱用。
遇到情况一:第一件事是办挂失;第二件事是去公安部门补办,防止有人在你补办之前盗用身份证做各种违法乱纪之事,结果却是你为盗用者买单。
遇到情况二:妥善处理复印件,不乱扔。
在公安部支持配合下,四大银行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非居民身份证件))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工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有效技术手段。向全国推广后,联网核查业务处理将全国统一。
央行
一、联网核查有利于维护公众资金安全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对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夯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便捷、有效手段。二是有利于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三是有利于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二、挂失或领新证后还用旧证系统将提示
据了解,如银行核查的是个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如个人因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
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是指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姓名等信息,以验证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行为。如银行核查的非居民身份证件记载的信息与公安部相关数据库信息不一致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信息不一致”。
三、失效身份证情况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已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者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一方面,银行如果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为虚假证件,也将区分情形进行处理。如个人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银行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如个人本人亲自办理业务的,则由银行根据个人年龄、身份、开户理由、业务风险等综合判断,能够确认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不能确认的,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如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居民身份证真实、在有效期内,没有在公安机关申请挂失,或者没有出现因损坏、登记项错误、姓名变更情形而更换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银行将继续办理业务;如相关个人不是证件持有人或者证件为虚假的,银行将拒绝办理业务。
银行采取的进一步核实身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相关个人出示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护照等其他辅助身份证明材料,或者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识别、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