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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接受的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戴允丝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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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经验,戴律师是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律师,多年来为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无数。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当事人一致好评,具典型成功案例。我们擅于攻克案件难关,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法律分析意见和方案,使胜诉几率最大化!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戴允丝律师解答:】这个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父母有赠与时有没明确赠与夫妻其中一方,并且需要举出明确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可以视为对夫双方的赠与。如下面这个案例。───

【相关案例介绍:】

王某与妻子丁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2010年,王某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某父母的资助款60万元,其父母没有明确说是给王某的。后来王某与妻子丁某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是房屋分割产生了分歧,丁某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而王某则认为其父母资助的6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双方为了房屋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于是王某来到律所咨询。

法律分析:

从案例中可以得知,王某父母资助的房款是在王某和丁某结婚后所借,而且当时也没有明确说明是给王某一人的,因此60万元应该视为王某与丁某的共同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王某父母资助的房款理应是由双方共同处置的,若要离婚,房屋应由两人平分。律师提醒大家,在婚姻生活中存在着许多财产上的问题,如赠与等,这些在夫妻感情面前都显得有点微不足道,很多夫妻觉得谈这些问题有点尴尬怕伤了和气。一旦婚姻关系面临破裂,这些无视的问题才真正伤了和气。所以理智的夫妻应该在这类问题上事先达成书面说明,并且在决定一些重大事情时最好有第三方在场,且第三方应该是公平公正的,才能保证协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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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戴允丝
  • 执业律所: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31109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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