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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故意伤害罪如何做无罪辩护

来源:戴允丝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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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故意伤害罪资深刑事律师团;13年经验专业律师(专业尽责)───

【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予起诉、无罪辩护缓刑辩护。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当事人一致好评,具典型成功案例。我们擅于攻克案件难关,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辩护意见,尽最大努力还您自由!宗旨: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当事人咨询:】戴律师,我家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故意伤害会判多久?能判决缓刑吗?───

【戴允丝律师解答:】故意伤害会判决多久,要综合整个案件情况而定,如受害人受伤程度、犯罪手段的恶性程度、因何事何故要故意伤害他人、有没自首坦白情节、有没赔偿有没获得谅解等等情况综合衡量。那么故意伤害有没判决缓刑可能,戴律师可以给您肯定答案,在本身案情不算特别重大、严重的情况下,通过我们辩护律师从方方面面争取减刑、从轻,那么是有可能缓刑,缓刑,通俗点讲,就是不用坐牢,只要缓刑期内不犯事,那么就不同进去监狱服刑的。具体戴律师给您列举两个相关案例以供参考,以下两案件是在可能会判决有期徒刑实体刑的情况下,通过积极的辩护,争取到缓刑的───

【戴律师案例推介:】

案例1:2016年6月5日2时许,被告人王某在闵行区某KTV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杨某发生纠纷继而引发双方互殴。其间,被告人王某将被害人杨某面部打伤,致杨某左面部耳前方创口长180px,构成轻伤一级。2016年6月29日,被告人王某接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亲属己代为对被害人杨某作出经济赔偿,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的亲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2:2016年9月3日19时许,被告人丁某在新浜镇上虞路XXX号门口,因催促被害人陶某某搬离门卫室,而与陶某某发生争执,期间,丁某致陶某某倒地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陶某某因外伤致左胸第4-6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嗣后,被害人陶某某报警,被告人丁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案发后,被告人丁某所在公司已赔偿被害人陶某某,陶某某对被告人丁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丁某当庭能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最后,被告人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点评:通过以上两则案例可以看出,故意伤害案件,只要造成的伤害属于轻伤,只要被告人能够认罪、悔罪,并能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判处缓刑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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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戴允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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