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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能缓刑吗

来源:戴允丝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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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13年经验专业律师(专业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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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定罪标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本罪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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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戴允丝
  • 执业律所: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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