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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开赌局牟暴利是开设赌场罪吗 广州专业开设赌场案缓刑

来源:戴允丝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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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开赌局牟暴利是开设赌场罪吗 广州专业开设赌场案缓刑;广州十三年以上经验专业律师(专业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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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戴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三人合办微信群赌场,获利6000元。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开设赌场案,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宇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杨某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方某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3月间,被告人郑某宇、杨某新、方某娟经商议,以建立微信群拉拢赌客进群,并利用“**宁德麻将”APP组织赌客进行网络赌博,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郑某宇、杨某新、方某娟作为发起人,三人轮流负责管理微信群、拉拢赌客,雇佣方某玲(另案处理)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

 参赌人员加入微信群后,在“**宁德麻将”APP上,以32张扑克牌比大小“**蟹”的方式进行赌博,一局赌局终结后,由“**家”将积分截图发送至微信群内,按照一积分兑换一元的比例,由方某玲进行赌资结算和赔付,被告人郑某宇、杨某新、方某娟按照赌客赢100元抽取5元的比例,进行抽头渔利。

 

 该赌博群24小时运转,每局参赌人数2-8人,一局赌资百元至千元不等,截至案发时,该微信群内共有赌客50名,该团伙共接收赌资累计95802元。该赌博群运行期间分红一次,被告人郑某宇、杨某新、方某娟各分得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宇、杨某新、方某娟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利用网络游戏APP开设赌场、通过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进行网络赌博,为赌客结算支付并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三被告人犯罪情节及认罪表现等分,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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