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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聪明的讨要工资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量:0

有些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让劳动者很苦恼,同时也增加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有时候大吵大闹还不一定可以讨回工资。那么如何聪明的讨要工资?

一、如何聪明的讨要工资

  1、找当地的劳动部门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拖欠单位支付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审判程序就可依法发出支付令。

  3、申请劳动仲裁。

  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还不给,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二、追讨工资起诉程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时间限制,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两种情况:

  (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就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追讨工资的诉讼时效

  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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