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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诈骗立案时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量:0

 一、经济合同诈骗立案时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合同诈骗案一般需要下列证据材料: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1.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

  (1)一般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侵犯的只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而在犯罪的归类上属于侵犯财产犯罪;

  (2)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且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是性质相对更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因而在犯罪归类上划入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1)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必须与合同有关,即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2)而一般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无论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在什么事情上,行为人只要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骗取了对方财物,即可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不同:

  (1)一般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2)而合同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实践中多数表现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4.认定两罪的数额标准不同:一般来讲,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标准要高于一般诈骗罪。

  三、合同诈骗嫌疑人是否可以被取保候审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是可以办理取保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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