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劳动者在单位就业,因公受伤,需要向单位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如果单位超过1个月不同意申请的,则可以自事故发生后1年内自己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据2017年3月上海市统计局和2月份国家统计据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基数6504元和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3616元已经公布,因此2017年发生的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相应改变。
一、工伤赔偿的项目:
1.一次性伤残赔偿金+2伤残津贴(1-4级,或1-6级)+3工伤医疗补助,4伤残就业补助(3.4需解除)+5停工留薪+6护理费+(7丧葬费+8工亡补助+9抚恤金)
注解:
(1)其中第2项,伤残津贴,只有在伤残等级为1-4级,社保中心会支付。
5-6级,如果单位不给安排工作了,也应支付津贴,但是由单位来支付。如果单位安排工作则不发伤残津贴了。
(2) 以上9个项目中,只有在工伤员工不幸离世才会产生的项目为:7丧葬费+8工亡补助+9抚恤金.
二、具体赔付标准,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由于2017年度,按照2016年的个人工资,即社保缴费基数或人均工资来确定,因此,随着2016年的上海人均工资水平提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即将提高,在涉及以“统筹地区人均工资”为赔付基数的一些项目则相应变更。
具体为:
(1)1.伤残赔偿金+2伤残津贴(1-4级,或1-6级),抚恤金,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基准,分别乘上伤残鉴定级数。(2016年上海人均工资:6504元,乘以60%为最低缴费基数,具体见人社局通告)
(2)3.工伤医疗补助,4.伤残就业补助+6护理费+7丧葬费,以本市人均工资为赔偿基数。(2016年上海人均工资:6504元,乘以伤残级别对应的赔偿月份或比例)
(3) 8.工亡补助: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即2016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政策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2月28日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4)5.停工留薪,依据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为基数。
(5)交通费,医疗费,根据单据实际报销。
【2017年3月 龚玲律师
编辑于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