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之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份额如何确定
来源:龚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25
人浏览
(1)原则上,一旦赠与给对方,变更了产证权利人,则赠与的部分就归受赠人。
(2)但是,大家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是,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将自己婚前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在产证未变更之前,都是可以撤销的。
(3)保证赠与效力的是去进行公证。根据法律规定,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除非赠与一方的经济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或者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利益。
20170225写于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载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
以上内容由龚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龚玲律师咨询。
龚玲律师
帮助过 1756人好评:18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438号中瑞商务大厦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