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哪些权利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锐则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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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侵犯哪些权利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律对此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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