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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违法拆除违法建筑赔偿范围认定规则(二)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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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内

——廖某军诉县水利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例要旨:违法建筑是违法状态的物化,不应被法律所保护,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的目的就是消除违法状态,使之不再持续,故拆除违法建筑不在赔偿范畴之内。虽然行政机关在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行为中,程序上存在违法情形,但行政行为只有在侵犯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存在赔偿的基础,故相对人无权要求行政机关恢复原状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年4月1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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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因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手段、方式不当,造成当事人建筑材料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青岛某模具有限公司、袁某玖诉即墨市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案例要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中的建筑材料,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属于法律予以保护的财产,因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手段、方式不当,造成当事人建筑材料合法权益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案号:(2017)鲁行再14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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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拆除违法建筑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戴某与A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认拆除行为违法附带行政赔偿案

案例要旨: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应当以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为前提,并遵守《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行政机关违反该法规定程序拆除建筑物构成程序违法,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案号:(2013)沪一中行终字第311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2014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精选》,陈立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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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违法拆除违章建筑对直接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会诉临朐县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临朐县某局行政强制、行政赔偿案

案例要旨:拆除违章建筑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行政机关违法拆除违章建筑的,对强拆造成的建筑材料损失扩大部分、物料费损失应予赔偿,对不属于直接损失的建房人工费、房屋地基物料费不予赔偿。


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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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未及时通知相对人就直接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的,对因此造成相对人的合法财产损失应予赔偿

——陈某财、范某芳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某镇人民政府规划行政强制案

案例要旨: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未履行限期改正的程序,直接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剥夺了相对人的自救权利,属程序违法;其违法行为对相对人存放在违法建筑内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予以赔偿。由于行政机关原因导致相对人对其存放在违法建筑内物品损失等情况不可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且事后即使采取评估等补救行为也不可能得出损失具体数额的,法院可酌情判确定赔偿数额。


案号:(2011)佛中法行终字第7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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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违法强拆违法建筑造成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利益受损的,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周某荣诉恭城瑶族自治县某局行政强制案

案例要旨: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其房屋属违法建筑,尽管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具有违法性,但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害,是因相对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故意行为引起,因此,行政机关不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来源:广西法院网  200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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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行政机关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违法拆除违章建筑的,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党某珠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规划局等行政强制案

案例要旨:行政机关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法定期间内均未提供据以拆除案涉房屋的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应确认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多个行政机关机关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拆除行为的,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案号:(2012)新行终字第2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河南法院网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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