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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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和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量:0
保证书或者承诺书自愿签订的,而且符合条件的,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和保证书都是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承诺书或者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或者保证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或者保证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承诺书不能撤回,只能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快车提醒您,看什么性质的。一般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公正处可以公证保证书。单方面的承诺书只是一种信誉行为或要约行为,重在承诺人的自觉履行与践行,不具有合同效力。对于承诺行为的履行,没有法定的强制执行力的法律依据,公证处是不会受理其公证的申请的。至于放弃财产所有权或继承权的承诺书,只是在公证它项法律行为时公证处可以作为采信的证据或依据,但不是对承诺书的效力进行公证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