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裕琪律师

陈裕琪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陈裕琪律师
发布时间:2016-09-28
人浏览


近期咨询:

孙某某刚进了一家私营企业, 当初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在工作了一个半月以后,还是没有跟他签定任何的劳动合同,孙某某有点紧张,觉得以后的工资都没有保障,询问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提醒:

一、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有部分农民工本身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但有的单位不正规,不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在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可能迫于单位的压力放弃签劳动合同。其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有单位违反这一项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这样劳动者就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发生纠纷注意收集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单位发生纠纷时,想要维权,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证明自己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往往否认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自身也很难证明,这就直接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得不到劳动仲裁委的支持。那么劳动者应该采取哪些办法证明自己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呢?

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中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上述法条中提供的凭证,劳动者要特别注意,是否与用人单位形成过这类凭证,如果有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上述(一)、(四)项基本上用人单位都有,所以劳动者在领工资时要记得签字确认,留下自己的记录,平时考勤时也要认真地签名,这样的材料是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即使劳动者本人拿不到这些材料,也不要担心,这些材料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如果没有上述提到的书面材料,可以请工友帮忙作证,提供证人证言。

 

 三、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一个月,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向单位主张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长支付11个月。

以上内容由陈裕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裕琪律师咨询。
陈裕琪律师
陈裕琪律师
帮助过 536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华通大厦九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裕琪
  • 执业律所:广东正大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88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华通大厦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