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金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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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的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量:0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法律上并没有对交了离婚诉讼费多久开庭,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交纳诉讼费后,开庭审理前,法院一般先行庭前调解,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思想工作。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相应的调解文书,送达当事人。如果调解无效,可以确认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会择期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开庭时间与缴纳诉讼费的时间无直接关联。
提醒您,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
1.离婚案件案件受理费按照每件10-50元进行收费。
2.如果是包括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财产超过20万元的,将按照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的0.5%来收取诉讼费。
3.其他的费用(如鉴定费、申请费等)先由一方当事人承担。
4.各个地区收费情况不一致,具体收费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