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如何界定霸王条款
来源:陈雪娇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09
人浏览
导读:
合同法已经取消,现行的是民法典,界定霸王条款的方式是,合同中经营者制定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遭遇霸王条款的索赔方式可以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一、合同法中如何界定霸王条款
合同法已经取消,现行的是民法典。
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违反公平,诚信且损害格式合同相对人的条款。消费者通过打官司等方式反击“霸王条款”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
二、遭遇霸王条款如何索赔
遭遇霸王条款的索赔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遭受严重损害,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法律快车提醒您,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霸王条款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内容由陈雪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雪娇律师咨询。
陈雪娇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260人好评:119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希望大厦35层